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
一、民间借贷是什么
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、公民与法人之间、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。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,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,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。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: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。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》的有关规定: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。
二、民间借贷合同是否有效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: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。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》的有关规定: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。
三、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
首先,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(有息借款)也可以是无偿(无息借款)的,是否有偿(有息)由借贷双方约北京要账公司定。因此民间借贷可以约定利息。
其次,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视为不支付利息”,民间借贷只有双方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为有息借款,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;否则,一律视为无息借款,出借人不得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。
再者,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北京催债十一条第二款规定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以及《若干意见》规定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,民间借贷不得超过央行基准贷款利率的四倍(包含利率本数),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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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法条该文中引用法条,自2021年1月1日《民法典》生效后,更改为:[1] 《民法典》第六百八十条
古城区是云南省丽江市下辖的市辖区,辖区位于云南省西北部,总面积1255.4平方千米,区政府驻大研镇福慧路,于2002年12月设立。截止到2006年,古城区辖4个街道、4个乡、1个镇。2010年人口15.23万人,有纳西、汉、白、藏、彝、普米等10余个民族,其中少数民族人口120030人,占总人口的78.8% [1] 。古城区地方生产总值(GDP)2013年达831077万元,三次产业比例为5.9:40.5:53.6。古城区是丽江市的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科技、金融和信息中心,自古以来是汉、藏、白、纳西等民族文化、经济交往的枢纽,是南方丝绸之路和“茶马古道”的重镇及军事战略要地 境内名胜古迹随处可见,自然景观多姿多彩,民族文化璀灿夺目,拥有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、世界记忆遗产纳西族东巴古籍文献、世界自然遗产“三江并流”以及被中外学者称为“音乐活化石”的纳西古乐。旅游景点有束河古镇、黑龙潭、观音峡等旅游景点。先后荣获中国最令人向往的十个小城市之一、地球上最值得光顾的一百个小城市之一、中国优秀旅游城市、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、欧洲人最喜爱的旅游城市、联合国全球人居环境优秀城市、《旅行者之选》全球最佳目的地、2018年中国品牌城市等称号。